2006年5月22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时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浙大与湖州签约共建新农村
本报记者 朱兰英

  本报讯 昨天下午, 在浙江大学校庆109周年之际,浙江大学正式与湖州市签约,共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。据悉,该示范区将做好试点,为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作出积极的贡献。
  据介绍,浙江大学具有长期为“三农”服务的优良传统,在“三农”理论研究和政策咨询、新农村建设关键技术研究与推广、各类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和实践积累。而湖州具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基础。浙江大学与湖州市合作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区,可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,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个方面进行探索与实践。
  在合作中,双方将根据“生产发展,生活宽裕,乡风文明,村容整洁,管理民主”的要求,在湖州实施“1381行动计划”,即“一个区”: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;“三个平台”:科技创新服务平台,人才支撑平台,体制机制创新平台;“八大工程”:产业发展工程,村镇规划建设工程,基础设施工程,生态环境工程,公共服务工程,素质提升工程,社会保障工程,城乡综合改革工程;以及“100项重点建设项目”等。
  有关人士介绍说,该项合作将使湖州基本形成城市和农村互补互促、共同繁荣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。